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安排,从今年2月开始,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要求,切实服务经济发展,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着力营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有效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组织实施情况、政策作用发挥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科技研发及成果应用情况、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情况、人才支撑情况。

三、检查对象

县、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海洋渔业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

四、检查方式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县镇联动方式,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实地视察检查、征集意见建议、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3月份)

1.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制订执法检查实施方案。(2月上旬)

2.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部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工作。(2月下旬)

3. 县、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海洋渔业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根据各自职能,制定迎查工作方案,并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3月份)

(二)集中检查阶段(4月份)

1.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知识讲座。(4月上旬)

2.县、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海洋渔业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根据执法检查要求和各自职责,对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10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3.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4月中旬)

4.镇(区、街道)人大负责调查了解本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征求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建议意见,并将视察调研情况于4月20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5.执法检查组分别到相关镇(区、街道)、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了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将分组检查情况及听取的意见建议报送执法检查组办公室。(4月中下旬)

(三)报告审议阶段(5月份)

1.县政府形成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的工作报告。(5月中旬)

2.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形成执法检查报告。(5月中旬)

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4.县人大常委会形成《关于全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四)跟踪检查阶段(6月—11月份)

1.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整改。(6-10月份)

2.县人大执法检查组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10月份)

3.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11月份)

六、组织领导

为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

组  长:陈昌龙

副组长:沈更生、唐国均、徐鸿斌、刘旭峰、卜其银

成  员:县人大各委室主任、各镇(区、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

执法检查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检查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唐国均担任,检查小组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组成人员组成。

第一检查小组

组  长:沈更生

副组长:查剑宁

成  员:缪爱平、李  军、徐  健、缪晓红(联络员)、

丁  越、杨涟冬、周志勇、王亚平

联系镇区: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掘港街道、城中街道)、曹埠镇、新店镇

第二检查小组

组  长:唐国均

副组长:卜其银、龚维国

成  员:陶跃东、翁  祥、郑寒冰、康  勤、周新基、

傅国华、沈冶军、高  山(联络员)

联系镇区:经济开发区(苴镇街道)、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岔河镇、双甸镇

第三检查小组

组  长:徐鸿斌

副组长:翟以圣

成  员:张卫东、何志刚、顾林海、唐李红(联络员)、

杨  一、丁晓飞、曹  薇、韩  明

联系镇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洋口镇)、茶镇、河口镇、袁庄镇

第四检查小组

组  长:刘旭峰

副组长:奚金岩

成  员:韩亚莉、周春霖、潘  亮(联络员)、胡  斌、

高  军、陶卫忠、冯克山、许世俊

联系镇区:大豫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马塘镇、丰利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更是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地方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人大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好本地区的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贯彻实施,重点检查执法职责的履行、执法能力与水平、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突出园区和产业板块,执法检查组在调研和检查中要与议案督办相结合,做到深入一线摸清情况,实事求是查找问题,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有力促进全县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做好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执法检查组办公室电话:84519463、84512979。电子信箱:rdrd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