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评议县级政府部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如东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计划,对部分县级政府部门工作情况开展评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三创三提”总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对部分县级政府部门为民施政、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评议,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推动重点工作和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东、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主体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
三、评议对象
8个县级政府部门:县人社局、能源局、民政局、司法局、卫计委、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总社、城管局。
四、评议内容
本届以来各涉评部门的履职情况,围绕“两聚一高”目标,重点突出四个方面进行评议:一是为民施政情况;二是依法行政情况,包括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情况;三是高效勤政情况,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的落实及完成情况,以及推进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情况;四是廉洁从政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及机关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五、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领导组
组 长:陈昌龙
副组长:沈更生、唐国均、徐鸿斌、刘旭峰、卜其银
成 员:张卫东、陶跃东、翟以圣、缪爱平、龚维国、奚金岩、查剑宁、韩亚莉、周春霖、何志刚、李 军、翁 祥
领导组办公室
主 任:唐国均
副主任:卜其银、陶跃东
成 员:张卫东、翟以圣、缪爱平、龚维国、奚金岩、查剑宁、韩亚莉、徐 健、缪晓红、郑寒冰、潘 亮、唐李红、高 山
第一评议调研组
组 长:沈更生
副组长:查剑宁
成 员:缪爱平、李 军、徐 健、缪晓红(联络员)、丁 越、杨涟冬、周志勇、王亚平
负责城管局、司法局评议工作;
评议调查走访镇(区、街道):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掘港街道、城中街道)、曹埠镇、新店镇。
第二评议调研组
组 长:唐国均
副组长:陶跃东
成 员:龚维国、翁 祥、郑寒冰、康 勤、周新基、傅国华、沈冶军、高 山(联络员)
负责卫计委、民政局评议工作;
评议调查走访镇(区、街道):经济开发区(苴镇街道)、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岔河镇、双甸镇。
第三评议调研组
组 长:徐鸿斌
副组长:张卫东
成 员:翟以圣、何志刚、顾林海、唐李红(联络员)、杨 一、丁晓飞、曹 薇、韩 明
负责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总社评议工作;
评议调查走访镇(区、街道):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洋口镇)、栟茶镇、河口镇、袁庄镇。
第四评议调研组
组 长:刘旭峰
副组长:奚金岩
成 员:韩亚莉、周春霖、潘 亮(联络员)、胡 斌、高 军、陶卫忠、冯克山、许世俊
负责人社局、能源局评议工作;
评议调查走访镇(区、街道):大豫镇(循环经济产业园)、马塘镇、丰利镇。
六、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下旬至3月上旬)
1.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进行评议动员。印发评议方案。各评议调研组与涉评部门进行对接。
2.涉评部门做好迎评准备。涉评部门向评议调研组提供本部门工作主要适用法律、部门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届以来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打算,报告同时列明部门行政职能及法律依据、所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等,提供下属单位及主要服务对象清单及联系方式(3月10日前完成)。
(二)评议调研(3月中旬至5月中旬)
1.广泛了解情况(3月中旬至4月中旬)
(1)向各镇(区、街道)人大和机关代表小组印发涉评部门工作报告(3月中旬完成)。
(2)各镇(区、街道)人大组织对涉评部门在本区域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交县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代表小组组织人大代表对涉评部门进行调研,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交县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下旬完成)。
(3)评议调研组到相关镇(区、街道)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人大代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对涉评部门的意见、建议(4月上、中旬完成)。
(4)县人大评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向县监察委员会了解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向县法院、检察院和县政府法制办了解涉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并将收集到的情况反馈给各评议调研组(4月上、中旬完成)。
2.汇总、反馈调研情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1)各评议调研组对调研、收集到的情况进行整理,提交县人大评议领导组会议讨论后反馈给各涉评部门(4月下旬)。
(2)各涉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及县人大评议领导组提出的建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部门接受人大评议的工作报告(4月下旬至5月中旬)。
(三)评议、整改(5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各涉评部门接受人大评议的工作报告,进行评议审议,形成评议审议意见(5月下旬)。
2.各涉评部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审议意见,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办法,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5月下旬至9月中旬)。
3.县人大各评议调研组保持与涉评部门的联系,跟踪了解整改情况,根据需要,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走访调研,掌握部门整改情况,形成评议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涉评部门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接受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过程和效果,工作建议等。调查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后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5月下旬至9月中旬)。
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主要议程是:各涉评部门作整改情况报告;各评议工作组作评议报告;对两个报告进行审议;对涉评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分以下三类:满意票超过80%(含80%)为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超过60%(含60%)为基本满意,低于60%为不满意(9月下旬)。
(四)跟踪问效
对涉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经整改仍未解决的,列入下一年度人大监督评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