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要敢于说“不”
代表是人民权力的使者,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代表要增强“四种意识,”以人民为中心,对不符合民意、不切合实际、不利于发展、有损人民利益的说法、办法、做法,要敢于说“不”。
增强主人翁意识。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代表应增强主人翁意识,行使好手中人民委托的权力。代表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民声,汇民智,聚民力,建言献策,当好党委科学、民主决策的参谋。代表在审议审查时,要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只要有益于全局、有益于发展,有益于人民,说“不”,更体现代表的主人翁精神。
增强人民意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人民是代表的服务和依靠对象。代表应增强人民意识,要有人民情怀,心中装着人民,时时处处想着人民。代表要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通过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人民呼吁,反映人民意愿;通过自身的能力实力,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通过爱心慈善,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解困,“一个不少”,共同富裕。代表在建议答复签字、评议政府部门时,要根据实际,敢于说“不满意”。对重答复,轻落实,或答复敷衍,无行动的建议办理部门,代表不能做“好好先生”,须用“不”回绝,让其回头重办;评议时,对服务态度不好、纪律松懈、群众反映较差的部门,代表须说“不满意”,让其反省、整改,真正成为人民信得过、满意部门。
增强责任意识。人大代表是一种光荣称号,更是一种职务和责任。人民对你信任,你应回报他以责任。代表应增强责任意识,把人民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代表工作落实在行动上。代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人大会议及活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代表在视察调研时,对看到的“不光彩”之处,要敢于说“不”,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担当监督职责,而且要有创新思维和观点,用开放、发展眼光,发表不一样的看法和思路。
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治国,日趋深入民心,法治实践也如火如荼。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理应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崇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代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光要学《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当家法律,还要学民法、刑法等常用法,各类专业法也要涉足,为执法检查作准备;代表要做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人大代表”不是“护身符”,而应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决不违法乱纪,以身试法,牢牢把握法律底线,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抵制,敢于说“不”。
(来源:江苏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