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石佑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东人发﹝201815

如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石佑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大各委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陈昌龙主任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石佑舟同志任如东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委副主任;

肖  娟同志任如东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高  山同志任如东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副主任;

 勇同志任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掘港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如东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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